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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区法院:法官为卧病申请人垫款解忧难

  发布时间:2009-04-28 09:05:47



    4月26日,中原区法院执行局的史红旗法官到郑州人民医院病房将自己垫付9000元钱的交到申请执行人张梅(化名)的手中,将这起赡养费案件圆满的画上了句号。

    申请执行人张梅因抚养费问题题将自己的女儿李某诉至中原区法院并立案执行。因张某反极力反对女儿的婚姻,二人关系紧张,已有近八年不相来往。现在年岁已大的梅受伤腿骨折,需期住院治疗,急需这笔执行款来交住院费。

    立案后,史法官全力协调,用亲情感化李某,说服她于次日将执行款交到法院。但是该怎样发还给张某呢?院财务室有明确规定,当事人必须本人携带有效证件和手续才能到财务室领款。考虑到张某卧床不起,自然不能持手续来领款,但又急切需要这笔钱。史法官向领导请示,院领导十分重视,经研究决定由史法官先把款项垫付给张某,等张某把手续签好之后,再回院财务室取回这笔款。史红旗队长和汪学军法官在第一时间及时赶到医院把钱送到张某的手上,当事人当时激动的泣不成声,在领款手续上签字。

    两法官劝张梅安心养病,并开导与女儿和好,以便相互照料,张梅深受感动和启发,表示愿意和女儿和好。法官临走时问她还有什么事时,她老泪纵横,话语哽咽着说:我对法院的工作没说的,感谢法院!你们真是人民的法好官,我感谢你们!

    图为张梅在病床上领到史法官的垫付的执行款。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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