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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牢九年仍不悔改 顺手牵羊再入监房

  发布时间:2009-04-22 10:07:56


    一名曾因奸淫幼女被法院判处9年有期徒刑的罪犯,在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伙同他人盗窃财物被再次送进监狱。郑州开发区法院已审结此案,依法判处被告人魏安(化名)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魏安是郑州市的一名无业人员,早在1998年他就因奸淫幼女被郑州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年。在经过九年的牢狱之灾后,魏安并没有悔悟,反而在2008年的9月份的一天,伙同王维(另案处理)在经过预谋后,窜至经济技术开发区鲍湖村一棋牌室门口,将停放在该处的一辆红色电动车盗走。后魏安分得赃款200元。经鉴定,被盗车辆价值2624元。

    郑州开发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魏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司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魏安在前罪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但鉴于其认罪态度好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据此,郑州开发区法院遂做出上述判决。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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