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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自已盗窃同学 玩出猫腻露自己

  发布时间:2009-04-21 16:18:12


    河南某大学苏某偷走同宿舍同学笔记本电脑不引起怀疑,竟撬开自己的柜子拿走其笔记本电脑装成受害者,反而暴露自己。4月21日,河南省新郑法院以盗窃罪判被告人苏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3000元。

    今年17岁的苏某系河南某大学一年级的学生,她因买化妆品钱惦记起了同宿舍高某的笔记本电脑。2009年1月18日下午16时许,苏某的同宿舍同学约她出玩时,她则以约好同乡外出为由,趁同宿舍无人之际,用锥子将同学高某壁柜撬开,将其价值5670元惠普牌笔记本电脑盗走,同时,她将自己的柜子撬开,拿走她笔记本电脑,连同高某的电脑藏匿于河南某学院同乡张某住处。高某发现电脑被盗,连忙向警方报案。在警察询问苏某被盗窃物品时,苏某因心虚竟说没有丢东西,引起警方的怀疑,同学都知道苏某的笔记本电脑平时也锁在壁柜里,小偷怎么没有偷走她的笔记本电脑。警方在进一步对苏某询问时,苏某自知不能自圆共说,只好交代盗窃同学的罪行。

    法院认为,被告人苏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苏某犯罪时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应当从轻处罚。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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