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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办实办好代表委员建议和提案

郑州中院认真执行“三见面”制度

  发布时间:2009-04-16 11:15:07



    今年郑州“两会”后,郑州中院先后接到代表建议7件、委员提案1件,涉及民事审判、队伍建设和行政管理等方面。为深入了解代表委员所提建议和提案的目的和要求,确保议案能够办实办好。4月8日,郑州中院负责代表委员联络工作的人员,先后走访了今年“两会”期间提出议案的杨志萍等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当面听取他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受到代表和委员的一致好评。

    为更好了解杨志萍代表所提议案,联络人员专门召集相关承办部门,与代表一起进行现场办公,获取第一手资料。随后召集相关负责人,听取有关情况汇报,现场交办代表提案,现场制订办理计划,并交给相关部门予以及时处理回复,杨志萍代表对法院此举表示非常满意。

    郑州中院为认真办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和提案,2005年开始在办理工作中实行“三见面”制度,即接到代表委员建议提案后,马上与代表委员联系,当面了解其所提建议和提案的意图,此为“一见面”;承办部门接到建议后,要与代表委员见面制订具体办理计划,此为“二见面”;建议提案办理完毕后由督查联络工作人员和承办部门人员共同与代表委员见面,全面、详细地进行答复,此为“三见面”,从而确保每一件建议和提案都能办实办好,让代表委员满意。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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