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害怕驾驶报废的车辆被查扣,竟敢铤而走险撞倒交警逃逸,最终还是难逃法网被抓获。4月14日上午,巩义市法院审理了此案。
家住偃师市顾县镇的张大海看见周围在外做生意的朋友都一个个赚了钱,买了车。心理一直很是羡慕,因为没有足够的钱,买车的愿望一直被搁置。2008年11月份,张大海经人介绍购买了一辆苏CE1035号黑色桑塔纳轿车,虽然是辆报废车,张大海也很高兴,自己终于成为“有车一族”。
2008年12月16日夜晚,张大海驾驶着自己的“爱车”经过巩义市回郭镇西卡点时,发现有两位交警对过往的车辆进行检查,做贼心虚的张大海担心自己驾驶的报废车被查扣,就铤而走险拒绝检查开车将站在车前的一名交警撞开,并将抓住车窗的另一名交警摔倒一边后逃逸,法网恢恢,张大海最终被执勤的其他交警抓获扭送至巩义市公安局刑侦三中队。经巩义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法医学鉴定,交警的损伤为软组织伤,为轻微伤。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大海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予以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张大海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拘役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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