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远思(化名)在同一网吧上网时,因对方拒绝加自己为好友,便在网吧外对其男朋友等人进行追逐、殴打。虽然逃离现场,但法网恢恢,还是被铁路公安抓获,被郑州市中原区法院判处刑罚。
2007年11月18日21时许,王远思、范涛明等人在郑州市中原区布瑞克大厦的中远网吧上网时,王远思多次请求加同在该网吧上网的刘楠为好友均被拒绝,刘楠因害怕出事遂打电话通知其男朋友阮明到网吧接自己。王远思见状立即打电话通知科永、李大鹏、许彦庭等人带上工具来网吧准备打架。阮明来到网吧找到刘楠后离开,王远思、范涛明等人跟出网吧,并上前拦住阮明、刘楠讯问,因言语不和发生纠纷,阮明被王远思及后来赶来帮忙的许彦庭等人打跑。王远思、许彦庭等人又拦住刘楠并对其殴打,路经此处的阮明的朋友冯宏、陈三全见状遂上前劝阻,被王远思、许彦庭等人围住使用椅子、拳脚等进行追打,将冯宏的面部、左小腿等多处部位打伤,经鉴定,冯宏口腔的损伤程度已构成轻伤。案发当日,民警接到报警后到现场把范涛明、科永、李大鹏、许彦庭等人抓获,被告人王远思逃跑成为网上逃犯。
逃跑后,王远思东躲西藏,惶惶不可终日。2008年10月1日,王远思在郑州火车站乘坐火车时,郑州铁路公安处郑州车站公安段对其进行检查,发现王远思是公安机关追逃近一年的逃犯。
郑州市中原区法院依法开庭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远思结伙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法官寄语: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犯罪分子一时能侥幸逃脱,但终究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任何人都应该在法律的框架内活动,不要对法律抱有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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