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登封市人民法院召开诉前调解工作座谈会,当地司法局的有关领导及各乡、镇、办司法所所长,基层法庭庭长齐聚一堂,交流探讨在新形势下如何充分发挥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工作的作用和优势。
座谈会上,各乡、镇、办的司法所所长对法院这次开展的诉前调解工作,表示紧密配合和支持。与会者一致认为,开展司法联络建立诉前调解工作机制,有利于发挥职能、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推动工作。通过民事和谐理念来处理纠纷,既能促进当事人之间化解矛盾纠纷,实现社会稳定,又降低了诉讼成本,是新时期调处民事纠纷的好形式、好举措。与此同时,各基层法庭庭长结合审判实践,从不同角度介绍了诉前调解方面的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并就如何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与司法所长们进行了经验交流。
登封法院院长赵永纯表示,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法院将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和宪法法律之上”,在新的起点上实现人民调解和诉前调解衔接联动,法院将在各基层法庭设立人民调解室,对一些案情简单、争议不大的案例,在不违背法律规定和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基础上,先由纠纷所在地人民调解组织或司法所进行调解,对调解确有一定难度的,将有关材料移送法院调解室依法确认,以便更加有效地帮助基层组织做好调解息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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