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高新区法院是2003年底才成立的基层院,建院五年来,在刑事审判工作中,高标准严要求,采取宽严相济、惩罚与预防并重的方法和理念,严厉打击犯罪,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使社会秩序和辖区经济健康有序的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五年来,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2200余件,判处犯罪嫌疑人3680余人。其中,审结故意伤害、强奸、抢劫等暴力犯罪案件374件,盗窃、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诈骗案件950余件,贪污、贿赂、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经济犯罪案件33件,交通肇事、非法占用农用地等案件134件,其他类案件616件。
该院在刑事审判工作中的最大特点就是坚持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惩罚与预防并重,在对严重刑事犯罪依法严厉打击的同时,依法对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适用缓刑和缓刑预告书制度,有效地预防了缓刑人员重新犯罪。在依法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强化了对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的教育、挽救,依法对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从轻或减轻处罚。同时,充分运用简易程序,积极探索和实践普通程序简化审,大大加快了办案速度,使刑事案件结案率大大提高。由于该院成绩突出,最近荣获了由团市委、市宗治办等17家单位联合开展的第五届郑州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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