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

 

俩保安监守自盗 被处罚金又坐牢

  发布时间:2009-04-08 19:17:17


    河南省实验学校郑东中学分校的两名保安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借机窜入该校教学楼两间教室内,将两台电脑主机机芯盗走,并将主机藏匿于其中一名保安的住处。近日,郑州高新区法院审结了这起特殊的盗窃案。

    被告人李明超、赵洪鹏均系河南省实验学校郑东中学分校保安。2008年12月2日晚,二人预谋后,趁机窜入该校教学楼四楼两间教室内,李明超用螺丝刀将安置在教室内的两台联想牌电脑主机拆开后,二人将两台电脑主机机芯(除外壳和DVD光驱外)盗走,并将主机藏匿于赵洪鹏位于郑州市农业路押砦的租房处。同年12月11日,得知保安公司已经发现盗窃事实,赵洪鹏带领保安公司人员赶至其租房处,将两台电脑主机机芯归还河南省实验学校郑东中学分校。经郑州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涉案2台电脑主机价值人民币3516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明超、赵洪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产,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且二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作用相当,均系主犯。鉴于二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且涉案赃物已发还被害人,故对其二人酌情予以从轻处罚。依法判处被告人李明超、赵洪鹏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责编/小黄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