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上午,郑州中院院长王新生、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高延安等一行到新郑法院调研指导工作,新郑法院党组成员和中层正副职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郑州中院院长王新生、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高延安等一行首先来到新郑市委、市人大会见了有关领导,征求新郑市委、市人大领导对新郑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在调研会上,郑州中院王新生观看了新郑法院制作的“铸就工作为和谐”专题片,新郑法院院长靳四梅作了简要的工作汇报,部分庭室代表作了典型发言。
郑州中院院长王新生肯定了新郑法院在队伍建设、司法理念、办案质量上所取得的成绩,指出调解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开展多种方式将调解贯穿于整个审判过程。
针对今后法院工作的开展,王新生院长做了重要讲话,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法院工作要与时俱进,法官要充满工作热情。在当前制度改革、利益调整的大环境下,社会矛盾冲突丛生,法院的工作重点应对社会环境的变化及时作出调整。法官的工作能力要不断增强,提高解决纠纷的水平。
二、重视案件审判质量,把好案件立案关、审理执行关、包案关。法院工作要将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理念体现在保证案件质量上。纠纷解决时要注重为人民服务,将情、理、法相结合。
三、法院要加强自身建设。在党的绝对领导下,注重领导班子建设、作风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活动。庭室之间经常进行讨论、评议,交流办案经验,开创法院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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