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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中院民三庭公正执法赢赞誉

  发布时间:2009-04-08 14:48:34



    4月7日上午,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口锣鼓喧天,登封市纺织品公司上海商城景爱荣及其员工带着火红的感谢信和一面明亮的整衣镜随鼓乐队来向郑州市中院致谢,她满怀感激地说:“尊敬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诸位领导和本案的主审法官们!您们是公平正义的化身,我们万分感谢您们!”

    据悉,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景爱荣系登封市纺织品公司上海商城的承租人,2003年1月1日与登封市纺织品公司就上海商城签订了承租协议, 2004年1月12日双方就上海商城又签订了第二份协议,并于同日到登封市公证处办理了公证,该协议约定如果原协议到期后景爱荣继续承包上海商城,照原协议履行,然而双方的承租协议还没有到期,登封市纺织品公司即终止了双方的协议,景爱荣向登封市人民法院起诉,一审判景爱荣败诉,景爱荣随即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作为该案的承办法官,民三庭的王学正、申付来、马清来、曾小潭法官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在一审认定的事实基础上,认真听取了双方的诉请和答辩,用清丝剥茧般的耐心,认真分析案情,准确适用法律,最终达到既保护了景爱荣的合法财产权,也使败诉方登封市纺织品公司对判决结果心悦诚服的目的,在判决书送达后,登封市纺织品公司还特意打电话向本案承办法官表示:“经过公司领导班子研究,我们认为案件审理非常公平,我们非常满意,对此表示感谢!”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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