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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牟法院六项措施落实“五个严禁”规定

  发布时间:2009-04-08 09:36:56


    为进一步规范法官的职务行为,最高法院制定并公布了“五个严禁”的硬性规定,即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严禁违反规定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严禁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严禁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严禁泄露审判工作秘密。

    为全面贯彻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的规定,中牟法院采取多种措施落实“五个严禁”:一是在办公楼醒目的地方、办公室、会议室,将“五个严禁”的内容制作成标语向社会公布,全方位、多渠道接受监督。二是将“五个严禁”的内容印发给全院每一位干警,并在每名干警的办公桌前摆放“五个严禁”警示牌,每位干警都要佩戴“五个严禁”胸卡,使全体法官及工作人员时时牢记、处处遵守“五个严禁”的规定。三是成立落实“五个严禁”办公室,对各庭室“五个严禁”和每名干警的学习情况进行督查,每月通报一次。四是建立廉政查访制度,成立廉政查访组,对全院干警的廉政状况展开查访,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问题,对违反“五个严禁”的部门和个人,严肃查处。五是向社会公布具有24小时自动接听功能的举报录音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六是将“五个严禁”规定的执行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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