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中院采取四项措施加强机关内部管理,规范工作人员仪表风纪,提升法官素质,重塑法院形象。
一是规范警容警貌。出台《机关工作人员佩戴胸卡上岗及着装暂行规定》,要求不管是在编工作人员还是临时人员,一律按照规定着装,佩戴胸卡。政治部和办公室指派专人在机关办公楼门口检查全院干警着装、佩戴胸卡情况,对未按规定着装、佩戴胸卡的工作人员进行点名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并将被通报排名的情况计入部门和个人年终绩效考评。
二是规范考勤,严格请销假制度。制定《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工作人员考勤暂行规定》,要求一律采用政治部制作的签到簿格式签到,除出公差或者按照规定请假、休假外,干警上午、下午上班之前必须到本部门负责人处签到,并将请假审批表附于签到簿指定位置,不按时签到或者是请假手续不合格的,给予点名通报批评。政治部负责全院考勤管理,对全院干警的考勤签到情况进行抽查,定期通报抽查结果。同时,将各部门的考勤情况列入绩效考评计分项目,将个人考核情况计入个人业绩档案。
三是严禁工作日期间中午饮酒。为确保禁酒令落到实处,从政治部、纪检组抽调专人组成督导小组,不定时突击检查干警是否存在饮酒情况。对于工作日期间中午饮酒者,一经发现,将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四是实行法官个人绩效考核制度。为强化法官责任意识,调动法官办案积极性,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出台了《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绩效考评办法》,每月对各业务部门的法官的结案率、调撤率、上诉发回重审率、上诉改判率、再审改判率、再审发回重审率、涉诉信访等指标综合起来,以部门为单位通报排名。目前,绩效考核办已将截止今年3月10日全院各业务部门法官的绩效考核结果排名情况公布在全院通报,进一步鼓励先进,鞭策后进。
责任编辑:小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