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年初开始的调解年活动中,中牟法院在审判工作中认真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司法原则,提倡全程调解、全员调解,将诉讼调解与判前释法、判后答疑等制度结合起来,要求所有案件除依法不适用调解的外均要进行调解,把调解贯穿各个环节,尤其加大婚姻家庭案件等案件的调解,努力实现案结事了。
3月23日,中牟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七旬老人离婚纠纷案件,75岁的原告张某在该院承包法官的耐心调解下,主动撤回起诉,与丈夫王某和好。中牟县三官庙乡皛店村的张某夫妇是一对共同生活了20多年的再婚七旬老年夫妻,原告张某近期与继子女因生活琐事发生矛盾,引起夫妻感情出现危机,便一纸诉状将丈夫王某告到法院,要求与王某离婚。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发现原告张某与丈夫张某某夫妻感情并没有真正破裂,而是因家庭生活琐事及双方子女原因导致夫妻发生矛盾,引起离婚诉讼。且如果离婚后,原告张某将面临生活困境,居住和吃饭都没法安置。了解案情后,承办法官先后三次到当事人家中了解情况,耐心细致做双方及子女的思想工作,终于使双方及子女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愿意重归于好,共同生活,及时化解了一起婚姻家庭纠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