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上午,郑州高新区法院召开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会议传达了上级有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精神、具体部署了我院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有关工作。高新区委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指导检查组成员李黎、彭瑞华同志出席了动员大会,全院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陈安利主持。
高新区法院副院长、政治处主任周国华宣读了高新区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对本院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作了详细的部署。高新区委检查指导组彭瑞华同志作了讲话,要求高新区法院在这次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将科学发展观落实在审判实践中。二是促进司法为民,密切关注民生问题,最大限度的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将为民司法理念贯穿于学习实践活动的始终。三是制定学习计划。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成效。
最后,院党组书记、院长郑水泉向全院干警如何深入开展本次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提出了具体要求。郑院长指出,全院干警要高度重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深刻认识到此次活动重大意义,以饱满的政治热情投入到学习实践活动中来,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一是深化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明确学习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的重大决策上来。二健全制度保障,要从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上着手,加强党性修养,制定落实有关制度、规定,推动科学发展长效机制。三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落实科学实践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学习科学发展督查机制,将此次活动落实在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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