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司法审判透明度不断增强和新闻监督的力度不断加大,新闻媒体与法院和法官的接触会越来越多,面对这种新形势,提高法官应对媒体的能力就成为当前法官能力培养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据笔者了解,目前法官在与新闻媒体打交道时,普遍存在着以下三个问题:
一是不想见。从思想上没有认识到媒体报道对宣传法院工作,树立法院和法官形象,促进司法民主的重要作用,怕麻烦,媒体要求采访时采取回避、推诿态度,不愿与新闻媒体打交道。有时甚至因此引发误会,导致媒体的不满,出现了一些不利于法院和法官的报道。
二是不敢见。许多法官担心面对媒体时“言多必失”,怕自己言语不当,被记者抓住把柄,或者担心记者采访会带有倾向性,提出尖锐问题无法回答,报道出去出现负面影响,不敢接受采访。
三是不会见。媒体记者专业从事宣传工作,往往经验丰富、反应灵敏,善于察言观色、深挖观点。大部分法官缺乏与媒体打交道的经验和技巧,面对媒体时要么词不达意,没有把握住要点,要么用“审判机密”、“无可奉告”等外交辞令推诿、搪塞。这样一方面不利于和媒体沟通,另一方面很容易被少数别有用心的媒体抓住漏洞进行渲染、夸大,作出对法院和法官形象不利的报道。
为此,笔者建议:
一是应尽快把法官应对媒体能力的培养,作为对法官职业能力培训的一项内容纳入法官在职培训计划,自上而下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为保证培训效果,可以考虑把此项培训工作的开展情况纳入对宣传工作和教育培训工作的绩效考核。
二是在相关培训计划出台前,各级法院要利用自身现有的条件和力量,积极加强与媒体的沟通联络,采取座谈、互动交流、联办法治节目等形式,为法官多提供与媒体接触的机会,在实践中锻炼法官应对媒体的能力。
责编/小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