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法院加强聘用制书记员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在提高素质技能、辅助审判工作方面取得良好效果。截至目前,该院20名聘用制书记员全部为法律本科学历,其中 3名已通过司法考试,1名通过全省法院公开招考考录为法官,1名书记员在全市法院书记员大赛中获三等奖。
一是签订聘用合同,保障聘用制书记员的劳动权益。按照《劳动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政策规定,该院与聘用制书记员签订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并为聘用制书记员办理“三金”,严格执行婚假、生育假、病假、事假等有关规定。聘用制书记员不占该院编制,由县财政核发经费,该院按照聘用合同发放工资。二是加强管理,实行绩效考核。该院制定了《聘用制书记员管理暂行规定》和《聘用制书记员工作考评办法》,由政治处对聘用制书记员按季度进行庭审记录和卷宗整理考核,按年度进行综合考评,对考核不合格的给予解聘。今年以来,该院对考核不合格的4名聘用制书记员予以了解聘,并重新公开招录了4名聘用制书记员,确保了书记员队伍的活力。三是加强教育培训,强化素质保障。该院对聘用制书记员定期开展培训、考试,组织业务交流会,学习交流庭审记录和卷宗整理工作的相关经验,锻炼书记员把握案件记录重点和规范卷宗整理的能力。四是落实物质保障,创造宽松生活条件。该院给聘用制书记员安排了住宿,发放了伙食补助,购置了洗衣机等生活设施。营造拴心留人的良好氛围,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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