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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流过后拍裸照索钱 一男子被判敲诈勒索罪

  发布时间:2009-03-18 11:26:16


    2008年10月28日,郑州市中原区一男子王丰与张仰(女,化名)相约在郑州市二七区欧亚大酒店见面并发生了性关系,后王丰用手机拍了一张张仰的裸体照片。王丰即以裸体照片相要挟,向张仰索要5000元钱。张仰在答应王丰的要求后并报了警。11月4日,在张仰将钱交给王丰时,王丰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王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要挟的方法,强行索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应以惩处。昨日,王丰以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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