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15日,孕妇欧阳残雪(化名)在解放军一五三医院妇产科就诊时,看见另一就诊人员任烧阳穿的黄色羽绒服很漂亮,因一时的贪心,欧阳残雪趁任烧阳入内室就诊之机,将其放在注射室床上的黄色羽绒服盗走(内有三星牌E838型手机一部),经鉴定,该手机价值898元,现手机追回后发还给了任烧阳。
昨日,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欧阳残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务,价值数额较大(超过了500元),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应以惩处。欧阳残雪犯盗窃罪,考虑到欧阳残雪认罪态度较好,且手机已追回,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作为一名孕妇、准母亲,因一时的贪念,偷了件羽绒服,触犯了刑律,被判处刑法。这将是她终生再也难以磨灭的人生污点,且给她未出生的孩子头上也罩上了一层阴影。真是莫伸手,伸手必被抓,后悔末及,悔恨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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