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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中院廉政监察员正式上岗

  发布时间:2009-03-13 17:32:24


    3月13日下午,郑州中院召开廉政监察员会议。会上,宣布了廉政监察员任职通知,学习了有关文件材料,明确了廉政监察的制度规定和实施办法,纪检组长马梅岚提出了具体要求。

    全国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召开后,市中院党组高度重视,把建立廉政监察员制度作为全市法院反腐倡廉建设的一件大事来抓,研究制定了《廉政监察员实施办法》,下发了《关于设立廉政监察员的通知》。结合中院实际,在审判、执行以及综合保障部门均设立了廉政监察员。经院党组考察研究,任命了25名责任心强,业务过硬,群众威信高的各庭、处、室党支部副书记或副职领导兼任廉政监察员。

    为确保廉政监察员顺利开展工作,更好地履行职责,中院纪检组长马梅岚向廉政监察员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真正认清法院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的基本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廉政监察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要强化监管职能,认真负责地加强对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有效防止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三是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协助本部门主官做好廉政教育和管理,全面推进我院的党风廉政建设。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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