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新郑市法院院长靳四梅被郑州市总工会授予郑州市“五一劳动奖章”、“五一巾帼奖”二项荣誉称号。
2007年1月,靳四梅从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调任新郑市法院院长。两年多来,她团结带领全院干警,确立了“文明建院”的总体工作思路,一手抓队伍建设,一手抓司法管理,一手抓审判执行,多措并举,先后组织开展了“文明建院年”、“质量形象年”和“作风建设暨调解年”活动,使新郑法院的各项工作迈上了新台阶。两年多来,该院先后获得国家、省市级奖励近30项,2008年荣立集体三等功、梨河法庭被评为全省优秀人民法庭,思想宣传和调研工作连续十年双双获得省级先进。在工作中,靳四梅带领全院干警认真践行了司法为民、便民、利民的承诺,始终将贯彻落实新郑市委、市政府关于帮扶困难职工活动作为各项工作的着力点,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审判职能作用,为实现新郑市跨越式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为表彰她的突出成绩,郑州市总工会于今年3月初授予她“五一劳动奖章”、“五一巾帼奖”二项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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