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三个至上”宗旨,树立法院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按照市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3月8日,荥阳市人民法院通过当地电视台、电台公开承诺“十件实事”,认真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针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结合该院实际,2009年荥阳法院重点从以下十个方面承诺为民办实事:
一、开展“调解年”活动,加大调解力度,加强诉讼调解和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的对接,构建调解网络。
二、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确保受理的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基本执结。
三、除依法不宜公开的裁判文书外,2009年年底前裁判文书全部上网公布,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
四、推广马锡五审判方式,开展巡回审判工作。
五、继续开展“大接访”活动,每年开展2次集中接访活动。
六、坚持院长接待日制度,每天安排1名院领导值班,接待当事人,方便群众反映问题、表达诉求。
七、在立案大厅设立导诉台或引导员,对来访来诉群众进行引导,提供咨询,方便群众诉讼。
八、双休日、节假日设立“假日法庭”,方便工作日较忙的当事人进行诉讼。
九、建立刑事被害人救助资金,对被告人无力赔偿、经济特别困难的刑事案件被害人进行救助。
十、聘请廉政监督员,邀请他们旁听案件庭审,参加座谈,听取他们对法院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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