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此可以安度晚年了,感谢法官解开了我和宋学明之间的疙瘩,让我俩重新和好。”2月20日中午,在年过七旬的申请执行人郭潭清家里,当他接到郑州市管城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专程送去的7.8万元执行款后,双手紧握执行法官的手再三表示谢意。
1996年初春,宋学明退休后,受聘河南华丰园林公司期间以该名义向银行借款7.8万元,作为宋学明多年朋友的郭潭清自愿提供担保。此后,因借款人逾期未还本金和利息,迫于无奈的郭潭清作为担保人向银行履行了担保义务,并于1999年到管城区人民法院起诉追偿。由于宋学明在河南华丰园林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仍以该公司名义从事民事活动,并向担保人出具还款计划,法院遂判决宋学明偿还郭潭清借款本金及利息15.8万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由于被执行人宋学明没有房产、银行存款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只能连续多年逐月扣划宋学明退休工资,截至上个月共执行回7万元。申请执行人郭潭清本就一直猜疑执行法官有意偏袒被执行人,加之近一年不幸身患淋巴癌,自感来日不多,对被执行人宋学明更是充满怨恨,就多次上访告状。被执行人宋学明长期患有严重心脏病和高血压,认为法院扣划其部分工资后,保留的费用不能维持正常生活和医疗,也反复到省市上访,其中一次坐着轮椅身挂输液瓶让救护车将其送到管城区法院上访。两个当事人本是几十年的朋友,因借款之事长期积怨,不停上访告状,其中一次都在省高级法院上访时碰面,互相指责谩骂。
为尽快圆满执结案件,尽早让两位老人化解积怨,从长达十几年的纠纷中解脱,得以安享晚年,管城区法院党组曾专题研究,并特别指定工作经验丰富、责任心强、善做群众工作的执行一庭庭长贾海宏接手办理此案。多半年来,贾海宏庭长曾先后十余次主持调解,反复讲情、讲法、讲理,找两位当事人的亲属及退休前所在的单位领导配合做工作,竭力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通过不懈努力,今年元旦后宋学明终于表示愿意在对方作出一定让步的情况下,找亲朋好友筹借款项一次性了结此案。鉴于郭潭清重病在身,喜怒无常,家庭也极度困难,贾海宏庭长就几次自己购物登门看望。今年春节后上班第三天,正在住院的郭潭清,面对再一次前去探望他的贾海宏庭长和分管副院长,被法官们的真诚所感动,最终表示待宋学明一个月内再交7.8元后,愿意放弃1万元。
2月20日临近中午,被执行人宋学明将剩余的执行款交到法院,执行一庭庭长贾海宏特意带宋学明将7.8万元送到申请执行人郭潭清家里,两位都已七十多岁的当事人终于握手言和,至此这起积案圆满执结,出现了本文开头的那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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