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少数法官受“请托说情之风”影响,利用职权办理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这一突出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并公布了“五个严禁”的硬性规定,进一步规范法官的职务行为。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五个严禁”规定,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把严格执行“五个严禁”规定作为当前法院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采取措施进行贯彻,确保“五个严禁”规定的坚决有力执行。
为全面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五个严禁”的规定》,郑州中院在办公楼醒目的地方和全院各个办公室、会议室将“五个严禁”的内容和举报电话进行了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将“五个严禁”的内容印发给全院每一位干警,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使全体法官及工作人员人人熟知、时时牢记、处处遵守“五个严禁”的规定,以实际行动践行公正廉洁司法,真正做到入脑入心;在人员和物资配备上向纪检监察部门倾斜,为纪检监察室增加五名工作人员,并配备办公必需的传真机、电脑、录音电话和车辆等设备;启动巡视制度,成立领导小组,在纪检监察室成立问责办,与案件评查相结合,对查出的问题做到事事有结论;大力开展廉政文化建设,通过举办各种活动,努力营造廉政文化氛围;大力推行裁判文书上网,更广泛地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落实廉政监督员制度,重新选定廉政监督员,改进廉政监督员的工作方法,逐步形成一整套科学系统的监督员工作机制;继续实行“一岗双责”,各主管院长经常到分管部门了解情况,强调廉政纪律;严肃查处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开展明察暗访活动,发现一件,查处一件,绝不姑息,决不手软;将“五个严禁”执行情况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直接与法院的考核评价、法官的晋职晋级挂钩,对违反“五个严禁”的单位和个人,严肃查处;建立和完善相应的举报反馈机制,对群众署名举报违反“五个严禁”行为的,做到有一件核一件,件件有回音,通过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对违反“五个严禁”行为的查处情况,取信于民,确保“五个严禁”的贯彻落实。
此前郑州中院已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随时接受人民群众对法官及工作人员违反“五个严禁”行为的举报。这些举报电话全部实现24小时自动接听功能,电子邮箱也有专人负责接收。
为进一步规范法官的职务行为,最高人民法院于1月8日制定并公布了“五个严禁”的硬性规定,即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严禁违反规定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严禁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严禁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严禁泄露审判工作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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