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法下乡——中国基层司法制度研究》于2000年10月由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一出版就再次吸引了人们尤其是学术界和司法界法律人的眼球,挑动了他们的神经,引爆了他们的争辩欲。因为此书是苏力教授继1996年出版《法治及其本土资源》掀起“法治本土化”浪潮后,研究中国本土司法制度现状,尤其是基层司法制度现状,探索借助中国的本土资源来建立中国现代法治的又一力作。
该书包容、体现并推进了作者先前的思考,是他比较系统开掘“本土资源”后的一个产品。“它来自于一个生长在这块土地上的人对中国司法中的一些常见现象的探讨和思考,来自于对中国基层普通法官之经验的总结和概括。”说到“法治本土化”,作者对自己的著作并不这样评价,他认为这仅是其他学者给自己贴上的标签,是只关注诸如像“本土资源”这样的词,很多对他的批评包括某些赞扬都是基于一些大而化之的误解。他引用霍姆斯的话“我们想的应当是事而不是词”来驳斥种种贬斥甚至是褒扬,他认为“其实本土资源这个概念并不重要,它的提出几乎带有一点儿偶然性;重要的是要研究中国的问题,回答中国的问题,提出一个个解决问题的具体方法。”
本书是基于实证调查、运用交叉学科知识研究中国基层司法制度的理论著作。它开掘和探讨了基于中国学者在研究中国自身问题上具有的生存环境和文化修养上的比较优势,才可能敏感感觉和提出的中国当代基层司法中具有实践意义的同时又对一般司法制度具有理论意义的问题,深入实际,关注基层,以独特视角,科学方法,深刻思考,精辟分析,客观描绘了当代中国基层司法现状及其合理性,给读者以智识的挑战和思想的愉悦。
早在我读研究生时就已知悉此书,但不知是由于求学的懈怠,还是工作生活的琐屑,始终无缘全心阅读。在工作暂告段落稍作调整期间,我从同学手中掠夺过来这个宝贝(我常常告慰自己“书非借不能读也”),如饮甘醴般集中吮吸了一个月终于通览了全书。除了酣畅淋漓的感觉外,就是对自己没有在求学期间对中国基层司法制度一无所知时就阅读此书而感到极大的庆幸,因为在我已在法院工作两年多,已对中国基层司法现状有了初步了解和些许体会的现在,对比本书对中国基层司法制度的考证和剖析,我深深地折服于苏力对中国基层司法和现实司法的关注,脚踏实地、科学求证、求真务实、敢说真话的治学态度,以及他有调查才有发言权、要发言就要言之有物、实事求是的文风和人格。
诸如“送法下乡”、“巡回审判”、被有些学者认为是“没有同世界接轨”的审判委员会制度、“司法行政化”、“司法不公”或“司法腐败”、“复转军人进法院”等等,以及中国基层法官受到蔑视或误解的,虽不太注重“法治”即“规则之治”,却运用地方化的知识、技术甚至习惯,依据地方性色彩的规则——“当地规则”——有效解决纠纷,这些热点甚至是敏感问题,在法院工作久了的法官们早已“司空见惯”、“见怪不怪”,也因生活的惯性而导致思维上将之“正当化”和“定型化”,失去了思索问题的能动性、敏锐性,折断了反思现实的触角和神经。反倒是留学归国不久又远离中国基层司法实践的法学教授苏立,本着对中华这块土地深沉的爱和推进中国法治进程的强大历史责任感,汲取经验主义、功能主义、实用主义的分析进路,强调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强调制度、法律的实际功能,不尚空谈,不搞概念分析之类的文字游戏,采取“冷静又热烈”的“同情的理解(包括批判)”的态度,尽可能设身处地考察他所研究的对象,包括对其自身以及其所在的职业,进行反思和批评,尽可能地公道。而这些客观中肯的反思、批评,或者更中性地说是评价,深深震撼了读者,尤其是我们这些法官的心灵。因为这些反思是我们绝大多数法官没有想过的,或者是极少数法官想过却没有想到的,或者是多少想到了些却没敢说出来的,当从这本书中把这些反思读出来时,对比我们“熟知”的基层司法实践,是如此的真切和可接受。
《送法下乡——中国基层司法制度研究》本书结构上相对比较松散,不追求形式上的结构完整,这也折射出了作者不求“繁文缛节”,但求踏实求解的真性情。光看“下乡——局部支配性权力关系的重建”、“村干部——地方性知识的载体”、“知识的另一种可能和村干部的另一种角色”、“引子:韦伯与秋菊”、“复转军人进法院”、“化作沉泥更护花”、“世界上的事是复杂的”等等这样的章节标题,在您未曾阅读此书之前,您根本不知道作者在探讨什么问题。但我读完此书后,读出了作者深邃的理论功底,其理论主线是很明确的,力求将中国当代基层司法制度放在当代中国社会条件下予以考察,坚持了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强调司法制度根源于社会的物质生活关系,同时汲取法社会学、制度经济学和法律经济学的一些思想,不追求从生活世界中完全分离开来的抽象原则,力求在生活中展现理论的力量,追求历史和逻辑的统一。“不能以一种逻辑的生活替代生活的逻辑”,“一个民族的生活创造它的法制,而法学家创造的仅仅是关于法制的理论。”“一个民族的生活创造其法治,法学家创造的最多是对这种法治的一种理论正当化。”“即使紧密关注实际的法学研究对当代法制的影响也主要是一个正当化的过程,最多只能对法制的形式结构和正当化论证产生一些影响。”“法制是从社会中生发出来的。”这些闪光的智语揭示了作者立足国情、扎根基层、深入调查、实事求是,实证中国基层司法制度的原动力。
该书主要内容有四编,第一编以送法下乡、法院行政和审判委员会三个制度为切入点,从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层面考察了中国基层司法的制度问题及理论问题。作者指出,基层司法制度及其“送法下乡”、“巡回审判”的司法实际是中国现代民族国家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指明了司法在中国具有的独立于常规司法解决纠纷和确认规则之外的政治性功能,温和地、语境化地肯定了基层法院的审判委员会制度及其复杂社会功能。第二编针对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有关司法研究之空白,集中考察了基层司法中的技术和知识问题,将传统司法理论中看不见的初审法官的技术和知识“问题化”,纳入一般的理论分析。作者基于“一切适应都是知识”指明了中国基层法院法官重视解决纠纷,且常依据地方性色彩的规则解决纠纷的特点,这也是对社会生活环境的一种适应。第三编考察了中国基层司法中包括法官在内的各种法律人。语境化地介绍了法律工作者、法律文书送法人以及作为律师的法官的基本情况,把他们尤其基层法院法官放在中国社会结构和语境中进行全方位的社会生态性考察,指出基层法官素质和专业水平在逐步提高,并对“司法不公”、“司法腐败”的说法提出了质疑和分析。第四编考察了法律实证调查中的权力问题,对其研究的方法论进行了反思,对全书追求的理论性、创造性和经验性进行了补充和提升。
去阅读这本书吧!从中你能获知真实的中国基层司法现状,获得对其的理性反思和客观阅读,得到精神的享受和心灵的自由,可以擦亮眼睛和心窗,重新审视我们“熟知”的基层司法制度,尤其对于我们法官。“一切都是熟悉的,一切又都是初次相逢;一切都理解过了,一切又都在重新理解之中。”深入调查,实事求是,研究中国的问题,回答中国的问题,解决中国的问题。联想起当下省政法委倡导的,全省法院已全面实施的抽调法官赴基层帮助工作的行动,不正是上述求实理念的绝好体现!
“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块土地爱得深沉……”作者在本书自序结尾引用了艾青的这句诗,对于作者心迹的表达是再恰当不过了。去阅读吧,去求实吧,去行动吧,为了我们深爱的祖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