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有关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新郑法院的实际,新郑法院把2009年确定为“作风建设暨调解年”。
2月18日上午,新郑法院召开了作风建设暨调解年动员大会,在会上,院长靳四梅作了重要讲话,对2009年新郑法院作风建设暨调解作出重要的部署和安排。2009年,新郑法院各项工作要紧紧围绕“作风建设暨调解年”的工作部署,审判工作要树立“三观”三明显:即树立正确的纠纷调解观,正确的群众利益观,正确的服务发展观;实现案件质量明显提高,办案效率明显增强,调解结案率明显上升,改判、发回重审明显降低,涉法涉诉案件明显减少;队伍建设要树立三种作风,实现五个提升,即树立爱岗敬业、精益求精,务实清廉的工作作风,实现干警的思想政治素养的不断提升,业务素质不断提升,司法水平不断提升,把握大局能力不断提升,廉洁司法意识不断提升。
在会上,新郑法院院长靳四梅院长与党组成员和中层负责人分别签订了目标责任书,下发了二00九年工作要点、新郑市人民法院作风建设暨调解年实施方案。
责编/小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