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泛滥是当今世界上的一大公害,毒品犯罪屡禁不止,青少年首当其害,青少年毒品犯罪已经成为目前我国一个不可忽视的社会问题。笔者对所在单位2007-2008年上半年审理的未成年人毒品犯罪案件进行调研分析,从中探求青少年毒品犯罪的特点和引发原因,并有针对性的提出对策和建议。
一、青少年毒品犯罪案件的收案情况:
该类案件数量持续上升,该院2006年受理未成年人毒品犯罪案件0起,2007年受理3起,比2006年上涨了300%。2008年截止国际禁毒日已受理11起,已比2007年全年上涨了267%。
二、青少年毒品犯罪案件的主要特点:
1、作案年龄低龄化。该院今年5月份受理的一起未成年人毒品犯罪中,其中两被告人的年龄刚满十四周岁,
2、团伙作案多。他们少则一二人,多则三五人结伙进行毒品犯罪活动,社会危害性大。
3、文化程度低。因九年制义务教育在农村落实不到位,80%以上的的少年犯是初中以下文化程度。
4、隐蔽性较强。人们对孩子没有足够的戒备心理,致使他们的犯罪活动具有更大的欺骗性。
5、以贩养吸现象突出。许多未成年人过早地沾染上毒品,而经济拮据,他们只得依靠贩卖毒品的非法收益来解决自己吸食问题。
三、青少年毒品违法犯罪的成因分析:
1、从未成年人自身因素看,主要表现在,一是文化程度较低。他们大部分是缀学后步入社会,由于没有技术,很难找到合适的工作。因此无所事事,惹是生非。二是未成年人生理、心理不成熟,辩别是非能力差,经常以自己的主观喜好随意行事,所以一旦受到不良风气的影响,极易误入歧途。三是法制观念浅薄。未成年人大多没有受过普法教育,不学法、不知法、不懂法,加上自控能力差,极易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2、父母的约束和家庭教育的缺乏也是重要原因。家庭困难,脱离监护人监护而单独外出打工的未成年人很多因就业困难,生活无着落而被诱惑犯罪。根据调查显示,父母在身边的外来未成年犯的家庭教育基本呈现“空巢化”状态。这些未成年人由于缺乏必要的约束和帮助,容易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或不法分子的威逼利诱而走上犯罪道路。
3、生活的贫困是未成年人毒品犯罪的一个诱因。大部分人由于缺少相应的业务技能,竟争能力低,就业困难,身无分文又举目无亲,见有利可图,便铤而走险。
4、毒品犯罪的暴利致使一部分未成年人存在侥幸心理。我国刑法对毒品犯罪规定了相当严厉的刑罚,但巨额利润的刺激和冒险心理及他们对法律知识了解甚少,使得他们不惜孤注一掷进行犯罪活动。
四、治理青少年毒品犯罪的建议:
1、提供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构建家庭教育第一道防线。通过举行家长会、家长法制课堂,提高家长教育子女防毒、抗毒的防御能力,促进未成年人追求理想、远离毒品,促使他们形成健康向上的人格品质。
2、严格落实九年义务教育制,加强未成年人特别是农村孩子的教育。当地政府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对过早辍学的孩子家长进行说服教育工作,必要时施以一定的处罚。
3、加大学校宣传和社会宣传的力度,构筑御防毒品犯罪的第二道防线。通过学习中国近代史、观摩庭审、法制讲座,让青少年深刻认识到毒品给家庭、社会带来的深刻危害,提高防范意识,主动自觉地远离毒品。1998年5月29日,在首都北京举办过一次大规模的禁毒展览,通过文字、图片、实物等形式展示了我国近年来禁毒斗争所取得的重大成果,同时也给人们上了一堂深刻的禁毒教育课,效果十分明显。在具体宣传过程中,我们可以采取更加现实有效的方式,发动公安、海关、工商、卫生、医药、文化、教育等各部门,借助报刊、电视、广播等多种媒体,切实让广大群众特别是青少年认识到毒品的危害性,彻底根除历史余毒对青少年的影响,使青少年懂得自觉抵制毒品的诱惑,绝不迈出吸毒这走向毒品违法犯罪的第一步。
4、法律惩处、行政处罚、经济制裁、思想教育诸手齐上。
针对青少年毒品违法犯罪现象的复杂多样,应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处理方法:依照新刑法规定构成毒品犯罪的,应严格依法惩处;不构成犯罪的,应采取警告、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措施。无论是上述哪种情况,都要对青少年毒品违法犯罪分子采取相应的戒毒措施,对其违法犯罪所得、犯罪器具等予以没收,毒品予以收缴,从经济上剥夺其再次犯罪的可能性。另外,还要配合戒毒加强对青少年毒品违法犯罪分子的思想教育,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使他们能尽快悬崖勒马,重新做人。
5、公安、海关、工商、卫生、医药等各部门齐抓共管。
预防和打击青少年毒品违法犯罪是全社会齐抓共管的一件大事,它要求每个相关部门都积极参与和支持。除公安机关外,海关和工商部门也可负责少量毒品违法犯罪案件的缉查工作,民政、卫生部门可负责青少年吸毒者的戒毒工作;医药部门应加强对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并可负责组织戒毒具的研制;文化、广电、教育部门可负责对禁毒知识的宣传等等。同时,还要协调好各部门之间的关系,防止相互的扯皮,以提高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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