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八年里,呈爆炸式发展的中国奶制品行业,在多次建立秩序的契机被一一错失后,最终因波及整个行业、危及难以计数的幼童生命健康的三鹿毒奶粉事件的爆发,让国人在奥运的暂时喜悦后,再次步入新一轮难以预测的更大的“三聚氰胺门”恐慌之中。
曾几何时,我们庆幸于蒙牛、伊利等乳业巨头的“航天速度”,让整个国人的身体素质得以与欧美那些饮惯乳汁的魁伟相媲美;曾几何时,我们习惯于国家承诺下的那么多免检产品,让富有渊源流长之美誉的世界美食国度独自欣喜;曾几何时,我们受惠于寥寥富人在暗潮涌动的混乱中饱了私囊却也带动一方的拓展模式,让长期被视为感性胜于理性国度的西方偏见眼镜大跌……然而,现在,我们却只能对习以为常的生活饮品敬而远之,在观望中自嘲,在期望中反省。
当成百种乳制品中被检测出包含或多或少的“三聚氰胺”成为铁定的事实摆在面前让我们恐慌萦绕时,当面面相觑于中国奶产品行业在“黄金八年”的辉煌后所散落的“一地鸡毛”折射出法律规制下的市场无序让我们倍感无奈时,当一场针对奶产品以及奶产业的全国范围彻查紧急拉开帷幕后匆匆催生《乳品质量安全管理监督条例》这种用“一部法律去管一杯奶”而操作性极受争议之“运动式立法”让我们悲喜掺半时,我们就不得不去反思:在法治进程路上,以食为天之苍生,要付出多大的代价才能追求一种安定与安全?
痛定思痛,在过分追求经济效益遭受重创后,我们突然醒悟,原来,秩序才是最重要的!因此,免检产品的取消就不再值得我们过多留恋,质检部门空前的忙碌更无需我们怨声载道。一种本不应有的制度的“寿终正寝”,一个本应时刻以人民生命安全健康自律的职能部门体系的正常运作,本就是法治社会情理之中、法理之中的应有之义。但我们从毒奶粉事件中得以管窥的,却是政府独揽大权而导致的与企业间之关系衍化为税收链动外纯粹的“金钱法则”,以及行业协会对企业的监管成为政府权力运作下“垂帘听政”式的花哨摆设,对我们信念和自尊的粗暴压迫,对我们良心和道义的公然凌辱,对我们生命和健康的屡次伤害!失范年代,多事之秋,这多少是现代化法治进程中的悲哀!虽然亡羊补牢多少有些遗憾,但杯水车薪的努力还是值得我们拥有一份希冀!于是,就大多乳品企业数年来仓惶应对混乱市场已渐感疲惫的当下,就政府在利益的诱惑中偏离法治而猛然惊醒补救付出更多代价的当下,我们所能寄希望的,也就不单只停留于乳品行业的重新彻底洗牌和政府指导与规范职能的被动淋漓发挥,而应该是从更深层次去认识和梳理秩序之于法治的重要意义。
缺乏统一的管理制度,监督和执法力度不够,法律法规有漏洞,地方官员和企业势力太大等等,这些因素的粘合,构成了中国奶产业的无序与混乱,而也正是这种片面发展中的无秩序状态,让中国最终蒙上问题奶粉的丑闻阴影,让中国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再次濒临危机。
托马斯·霍布斯曾说,构成法律有序化之最为重要的任务,乃在于保护生命、财产和契约的安全,甚至自由和平等都应当服从这一崇高的政治活动的目标。放之于中国的国情民意,人民利益高于一切,自可作为当前“XX为民”话语权最恰当的诠释,作为构建中国特色法治国家法律体系最现实的追求!历经磨难,风雨无悔。当自由和平等的旗帜在这个国度上空飘扬的时候,也许我们却在飘飘然中忽略了秩序在建设法治国家进程中应有的、作为一个必不可少要素所体现的基本价值。没有秩序,对于意图实现经济发展目标与社会建构目的的任何社会都将是毫无意义的!这未尝不是三鹿毒奶粉事件给我们最好的启迪,也是这个国家、这届政府、这群国民,无论何时、何地、何事都该认真反省和严肃对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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