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门圣地、苍松翠柏、烟雾缭绕,使人感觉神秘、庄重、不可亵渎。大殿门前,总有一“功德箱”,供游客、善男信女、尤其是有心事或许愿之人捐款,或一元五角、或几十几百元,全凭自愿。僧侣既不强求,也不暗示,数目全靠掏钱着一霎那的心情。款花在何处,外人不可能知晓,也不须去探询,只是在此花了钱、烧了香、许了愿,便觉心神稍定,求得一时甚或一生之慰藉。
功德箱似乎有迷信、飘渺、空虚之噱,为唯物者所不齿。但凡人总是要有精神寄托的,尤其是施舍或主动帮助别人后内心的成就感、自豪感、满足感油然而生,体现着自身的价值和对社会人群的一种贡献。在功德箱捐款者,局外人是想象不到他的欲求和心思的。佛家也会起名字,不叫捐款箱,而叫功德箱。“功德”二字足以引发捐款欲望。有“功”、有“德”是芸芸众生心理满足和自慰所必须的,感觉得到了社会某种程度的认可。“功德箱”在对现代人浮躁生活的精神弥补方面功不可没。
反过来想,“功”“德”二字总是好的。功有四种解释:功劳、功;成效、成就;功夫、基本功;能量转换的一种量度,如物理学上,外力作用在物体上,使物体移动。德有三个内涵:好的品行;道德;恩惠、好处。抛开功德二字在佛界的作用不谈,单就法官职业而论,既有“功”、又有“德”的法官堪称优秀法官。按字面之义延伸,法官的“功”应体现在:一、功劳、功绩:考核法官的首要指标是结案数量,这是有数字尺度可直接衡量的;二、在此基础上,展现了法官对社会的一种成就,为定纷止争、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秩序而显示的成效;三、这些成效的取得,依赖于扎实的法学功底和丰富的生活经验,否则,纸上谈兵式的一判了之而结案有违案结事了之宗旨,甚至引发新的矛盾或潜伏的危机;四,法官通过审理个案,把群体日常生活尽可能调节到正常轨道,惩恶扬善,弘扬正气,推动和谐社会建设。法官的“德”,更是重中之重:简单表述为“己不正焉能正人”,好的品行首当其冲,一个精神世界空白或有缺陷的人从事掌控社会调节器的法官职务真的是难以想象的,庸医治病非死即伤;其次,自我修养,面对花花世界的诱惑,要有“柳下惠坐怀不乱”之境界,经得起多方面的考验,工作中才能一碗水端平;最后,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通过自己良好的素养和端正的态度在办案中赢得公众对正义的向往,便是“德”最好的挥发,感染着绝大多数人相信法律,依赖法律,遵守法律。于是,这个法官可谓“功德无量”。
其实,法官的功德并不抽象。绩效考核实际上取决于单个法官汇集的总功德,只不过是累计后用数字体现了单个法官所在的一个集合体、即每个法院为社会的付出和成效。绩效考核之本意并非排列正数一二三四、倒数一二三四。僧侣们只收集施主的总数目,尽管这些数目也是你一元我一角的集合。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兴衰也来自于每个单个人整合在一块的总能力。考核法官的成绩与效率,对推动社会整体进步必不可少。法官是从事事务类工作的一种特殊群体,不会有科研成果或粮食亩产这样一些直接作用于人类生存的基本功能。可是,生存的秩序也是要有规矩的,越轨者往往破坏干扰着正常群体的正常秩序,正如园丁要修剪那些不规则的枝枝杈杈一样,法官也要手握法律维护着这些秩序。这实际上是一种很不容易做好的事情,不是在佛门掏了钱就有功德,便了了心愿那样简单易行、心有所托。怎么办,就要练功修德。功有多少,德又如何,请对照绩效考核。法官,可在内心设一“功德箱”,别人能知,自己更晓,多闻“善哉”比听“罪过”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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