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月15日讯 在今天上午举行的总结表彰大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宣布,为刑事审判第四庭第二合议庭审判长李勇记个人二等功,并号召全院法官和工作人员向李勇同志学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表彰学习李勇同志的决定》指出,李勇同志在人民法院工作20多年来,以对人民的赤诚、对法律的忠诚和对工作的挚爱,全身心投入到审判当中。在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任职期间,历年承办案件数量均位列前三名,曾先后十余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和先进工作者,荣立过个人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选调至最高人民法院后,他一如既往地发挥严谨细致、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和爱岗敬业、甘于奉献的务实作风,在新的岗位上继续做出了新的显著成绩。他忘我地投入工作,经常加班到深夜。两年来,不仅承办案件数量一直名列全院前茅,而且在办理大案要案和疑难案件中,充分发挥了骨干作用,防止和避免了差错。他业务水平高,大局意识强,能够正确把握刑事审判政策,努力追求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所办案件没有一起出现超审限或缠诉缠访。他以高度负责的精神阅卷、提讯和参与评议,对每一份证据、每一宗事实都能做到认真核对、仔细分析,不放过任何疑点,确保了案件的审判质量。他淡泊名利、清正廉洁、以身作则,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动了合议庭其他同志,感染了身边的同志,得到了领导和同志们的一致赞扬。
李勇是最高人民法院推出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先进典型,是最高人民法院广大刑事法官兢兢业业、恪尽职守、无私奉献的优秀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希望各部门、各单位和全体工作人员以李勇同志为榜样,按照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要求,掀起学先进、赶先进、创一流的热潮,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以积极的态度、勤奋的精神和顽强的毅力,为保障人民权益、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维护公平正义做出新贡献,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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