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了33.8万元买的爱犬,本想让自己的爱犬在炎热的夏天也能好好洗洗澡,没想到不仅澡未洗成,反而爱犬还被热死了。犬主人卢某一气之下遂将河南广润畜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润畜牧)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爱犬死亡损失费33.8万元。法院认为犬的死亡与广润畜牧过错有关,1月14日,郑州市管城区法院一审判广润畜牧赔偿卢某损失1万元。
卢某诉称:2007年6月25日上午8点左右,他带着从刘某处购买的价格为338000元的白色松狮犬到广润畜牧处给该犬洗澡,该工作人员让他先将该犬放到该处,等洗好后通知他。大约当日9点30分左右该处工作人员通知他该犬不好洗,让他带走。卢某到广润畜牧处后,发现该处工作人员将该犬装在铁笼子里放在室外烈日下(当天气温高达38度),该犬脑袋下垂,他赶忙叫该处工作人员将铁笼子抬到室内,工作人员不知给该犬打了一种什么药剂,但未能挽救该犬的生命。后经解剖得知该犬系高温中暑死亡。
广润畜牧辩称:卢某起诉的理由是侵权法律关系,但在此案中,他们不符合侵权法律关系的构成要件,也并没有加害行为,主观上没有过错,是卢某让他们把犬放在外面的,犬死亡的原因不是他们造成的,死亡也不是因高温中暑导致的,双方所争议的犬不是卢某的合法财产。
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6月25日上午,卢某将一条白色松狮犬带到广润畜牧处洗澡,然后离开。卢某接到广润畜牧工作人员将犬接走的通知赶到后,发现该犬被放在室外,精神状态不好,被抬到室内后,工作人员给该犬打了一针,后该犬死亡。当日双方共同到牧专兽医院对该犬进行了解剖,该医院出具的剖检证明载明:“此犬剖检主要为肺部出现气肿而引起死亡,并且局部出现坏死,其它无异常,听主诉原因,可能由中暑而引起高热死亡。”
法院认为,卢某将犬放到广润畜牧处洗澡,由于广润畜牧的过错导致该犬死亡,广润畜牧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广润畜牧关于犬死亡的原因不是其造成的以及本案所涉犬不是卢某合法财产的主张,因未提交证据证明,法院不予采信。此案所涉犬的价值问题,卢某只是向法庭提出相关接交了其与刘某签订的转让协议,但该转让协议不能证明犬的购买价格,更不能证明犬的实际价值,且卢某未提供该犬的血统证明,故对卢某关于死亡犬价值为338000元的主张,法院不予认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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