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

 

出租屋命案引发的思考

  发布时间:2009-01-15 10:09:41


    王瑾(系化名)在自己的出租屋里遇害了 (目前该凶杀案正在侦破中) !2007年6月以来王瑾一直住在郑州市中原区自己租赁的屋子里,2008年4月的一天人们在这间出租屋里发现了她冰凉的尸体。悲痛欲绝的王瑾父母一纸诉状将房屋出租人即房东告上了法庭,要求房东对女儿的死亡承担一半的赔偿责任,各种费用的50%共计122520元。他们认为房东将房屋出租给房客,每月收取租金,从事经营活动,应该对房客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负责。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受理本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法庭审理后认为,被害人与本案被告(即房东)签订的租赁协议意思表示真实,为有效协议。在签订协议之前,被害人对房屋进行了考察和了解,该房屋门窗、锁具完好,设施完全,而且在被害人居住近一年的时间里,被害人并没有向房东提出因安全状况较差需要整改的任何要求。在居住期间,被害人为了收看有线电视,从住室窗户接有线入户,为了观看方便有时不关窗户,凶手有可能是越窗而入,行凶杀人,这与作为房东的被告并没有直接关系。被告出租屋内并没有安全隐患,被害人的死亡应该由该凶杀案犯罪嫌疑人承担责任。据此法院驳回了王瑾父母的诉讼请求。

    像王瑾这样长期居住在出租屋里的人有很多,他们来到所在的大城市生活,但是由于工作、收入等原因,他们没有固定的住所,只能长期居住在出租屋内。人们称之为城市边缘人口。目前,成千上万的城市边缘人口居住在出租屋内,他们的生活状况令人担忧,尤其是那些居住在都市乡村的城市边缘人口。笔者在这里只想提醒出租屋内的人们注意,生命是最宝贵的,我们要学会珍惜和保护,不要当我们失去的时候才想起怪罪他人,才去向法律倾诉自己的无助与可怜。要提高自己的安全防范意识,保护自己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因为不是任何时候都有亡羊补牢的机会的。

    责编/小黄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