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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法院“五个结合”贯彻落实“五个严禁”

  发布时间:2009-01-15 10:03:23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法院工作人员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五个严禁”,树立公正廉洁、司法为民的司法队伍形象, 新郑法院采取了五项措施,分别是:

    一是把贯彻落实“五个严禁”与“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相结合。 “五个严禁”公布后,新郑法院迅速将“五个严禁”的学习纳入到“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通过集体学习、庭室座谈、个人自学等多种方式组织干警学习“五个严禁”,并要求所有干警对“五个严禁”入耳、入脑、入心。

    二是把贯彻落实“五个严禁”与自觉接受权力监督、社会监督和家庭监督相结合。新郑法院在近期召开的新郑市人民代表大会上,就“五个严禁”的落实情况专门印制情况反馈表逐一发放到每名人大代表手中,接受权力机关的监督;向聘请的社会廉政监督员发放情况反馈表接受社会各界群众的监督;向干警家属发放“致干警家属的一封信”并发放情况反馈表,接受家庭监督;同时向社会公布24小时举报电话和举报箱,扩大监督范围。

    三是把贯彻落实“五个严禁”同加强审判管理相结合。坚持早上点名制度,强化干警时间意识;不定期对饭店和娱乐场所进行巡视,一旦发现有干警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吃请,一律调离审判、执行岗位;严格拍卖程序,确保拍卖钱物两分离,杜绝暗箱操作和腐败现象发生;法官不得私自单独会见一方当事人及其律师,不得就未决案件给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提供咨询意见和法律意见。

    四是把贯彻落实“五个严禁”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把“五个严禁”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筑牢干警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进一步增强干警的廉洁自律意识。

    五是把贯彻落实“五个严禁”同岗位绩效考核相结合。把“五个严禁”作为岗位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对触犯“五个严禁”的科室或个人,除依法依纪处理外,在年终评先时一票否决。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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