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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法院:创新执行铸和谐

----高新区法院执行工作纪实

  发布时间:2009-01-14 09:55:56


    在执行工作中,高新区法院紧扣“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践行司法为民工作宗旨,以人民满意为工作目标,加大执行力度,创新执行方法,深挖执行线索,穷尽执行手段,扩展执行范围,借力公共信息化解执行难题,走出了一条创新执行的新路子,受到了领导的认可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肯定。

    2004年至2008年,该院共执结各类案件2651件,执行标的3.6亿元,执结率保持在97%以上。通过高效公正地执行案件,树立了司法权威,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为辖区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公司避执行  资质显原形

    2008年11月8日,该院借助被执行人的建筑资质变更信息,成功执结了一起买卖纠纷案,使妄图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显出原形,为申请人挽回经济损失9万余元。

    2007年6月,李某向河南欣欣公司建筑工地送空心砖,计货款8.7万余元。经催要未果,李某将欣欣公司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李某向法院申请执行。

    在执行中,执行法官实地查找欣欣公司,但未能找到;申请执行人也不能提供公司下落;经向人民银行查询,该公司未开立开户;经向省、市、区三级工商局查询,也无欣欣公司的登记信息。由于被执行人下落不明且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僵局。

    为穷尽执行手段,最大化地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威,执行法官决定将执行突破点放在被执行人是建筑安装企业这个特殊身份上。2008年10月23日,执行法官向省建设厅查询被执行人的建筑资质,查明被执行人名称已经变更。2008年10月27日,经向工商局查档,查明欣欣公司早已变更为荣欣公司。但在诉讼和执行中,欣欣公司及其受委托人始终未向法院讲明实情,妄图借此逃避法律义务。2008年10月27日,该院依法变更荣欣公司为被执行人,并划拨其银行存款9万余元,成功执结这起疑难案件。

                                       公司玩歇业  股东来担责

    为攻克被执行人利用歇业方式逃避执行这一难题,该院经过调研,走出了一条借助工商档案破解歇业公司执行难的新路子。2008年11月10日,该院运用被执行人的工商档案,成功执结一起买卖纠纷案。

    2007年6月12日,郑州星星印务有限公司向郑州城郊供销社出具证明:星星公司欠城郊供销社货款2.5万余元。经催要未果,城郊供销社将星星公司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城郊供销社向法院申请执行。

    在执行中,经实地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原住所已是人去楼空。除了原保全的被执行人银行存款260元外,被执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为了穷尽执行手段,深挖执行线索,执行法官查询了被执行人的工商档案和银行验资,查明被执行人股东存在抽逃出资的行为。经依法追加被执行人股东为被执行人,不仅成功执结了此案,最大限度地实现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还打击了“老赖”逃避执行的恶劣行为,维护了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威。

                                      借力交强险  助消执行难

    为有效化解交通事故案件执行难,该院通过执行肇事车辆交强险的方式,执结了一批疑难案件。2008年11月9日,该院通过提取被执行人的车辆交强险,成功为申请人挽回经济损失3000余元。

    2007年12月13日,尹某驾驶邵某的货车与张某驾驶乔某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事故导致乔某车辆受损。法院判决后,乔某向法院申请执行。

    在执行中,被执行人邵某长期外出,涉案车辆也不知去向。经查询被执行人邵某的财产状况,除肇事车外,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执行十分困难。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决定深挖执行线索,在查询车辆档案的同时,还查询了车辆的交强险。执行法官依法冻结了被执行人的保险理赔款,并在保险公司的协助下,将保险理赔款提取至法院,案件顺利得以执结。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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