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法院在当前“春节”期间处理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案件时,尽力把工作做细做实,让他们高高兴兴地回家过春节。十多天来,该院共为农民工讨回工资10多万元。
新郑法院针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相关案件,依法采取了“快立快审、优先保全、及时执行”的十二字方针。具体做法是:设置导诉台,为民工起诉提供法律咨询,引导他们通过正当、合法途径讨要工资,避免出现上访,聚众闹事以及其他不良情况的发生;立案后,对因工资被拖欠、打不起官司的民工,经审查后,办理减、缓、免诉讼费手续;在立案庭专门设立了调解速裁小组,对涉及民工工资的民事案件,加大调解力度,保护民工权益,对调解不成的依法速裁,早日结案;加大执行力度,采取各种措施尽快执行回农民工资;对符合先予执行条件的,责令有关单位先予支付农民工资;对有诉讼保全条件的,依法采取保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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