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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劝酒致人死亡 五酒友被告上法庭

  发布时间:2009-01-05 10:56:56


    为庆祝锅炉组装完工,侯某等5人要求张某请客吃饭,在吃饭喝酒时,侯某等人多次劝酒敬酒给张某,因张某不胜酒量,酒精中毒死亡。事后,张某的家属张好(化名)等6人将侯某等5人告上法庭,要求侯某等人赔偿其丧葬费等费用共计169603元。1月5日,郑州市管城区法院已受理了此案。

    张某原系二七锅炉安装队安装工,后利用自身所掌握的锅炉安装及维修的技术,专门从事锅炉案装及维修工作,在此之前,曾经侯某等人投资开办免烧砖厂提供过锅炉安装劳务。2008年12月12晚上,为庆祝锅炉组装完工,侯某等人要求张某请客吃饭。在吃饭席间侯某等人多次对张某进行劝酒敬酒,最终张某不胜酒量,又加上年岁已高,因酒精中毒而死亡。

    张好等6人认为,侯某等人对张某的死亡,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一是张某头发斑白,年岁已高,不宜过量饮酒,而侯某等人作为正常的成年人,应该能预见得到;二是张某本身酒量很小,他们也是知情的,因在此之前,侯某等人曾两次与张某共同吃饭饮酒,当时张某不胜酒量,他们也是知道的;三是张某为人忠厚不善言辞,在酒席上很难推辞侯某等人的劝酒,进而在侯某等人的无理要求下而过量饮酒;四是在酒巴后侯某等人明知张某站不稳、身体摇晃、语言不清,却未及时发现张某的异常反应,由于侯某等人的疏忽大意,使得张某错过最佳的抢救时机,最终在医院接到病人的时候,其实病人已去世;五是侯某等人时知张某已经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己的行为时,仍不将其送往就近的医院抢救或拨打120急救电话,甚至连其家人也未通知,而是自行用车将其运往路途较远的医院,最终延误了抢救时机。

    张好等6人还认为,侯某等5人对张某的死亡,有严重的过错,因侯某等人在劝酒过程中,无人主动制止,放任了应尽的注意义务,最终导致悲剧的发生。因此,侯某等5人应属于共同侵权人,应承担连带民事赔偿责任。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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