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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了五十元手机 罚金一千坐牢一年半

  发布时间:2009-01-05 10:39:00


    元月4日,郑州开发区法院审理一起五人抢劫一部价值仅仅50元的手机案件。本案除四人在逃外,被抓获的一名未成年犯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观众听到宣判后,纷纷私语道:真不值得。

    郑州高新区检察院在起诉书中称:2007年11月7日21时许,被告人杜飞飞伙同张石二、小赵、小马、小岛(上述四人在逃)经预谋后,在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北三路处,将正在打手机路过此地的被害女张平平按倒在地,并强行对其搜身。当没搜到钱财后,把该女手中的一部诺基亚牌手机抢走。经鉴定,涉案诺基亚手机价值人民币仅仅50元。

    然而,法院认为,被告人杜飞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用暴力手段强行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公诉机关指控其犯抢劫罪的事实成立。可是被告人杜飞飞的辩护人辩称被告人系从犯。经法庭调查,被告人杜飞飞积极实施的抢劫行为,与同案犯所起的作用相当,均系主犯,故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不予采纳。不过,考虑到被告人杜飞飞实施犯罪时系未成年人,且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可对其减轻处罚,故作了上述判决。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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