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郑州12月23日电 记者昨天从河南全省法院少年法庭20年工作回顾与瞻望会议上获悉,河南法院少年审判工作从无到有,从单一到综合,从不成熟到逐步完善,走上了科学发展的道路。20年来绝大部分被判处非监禁刑的失足未成年人没有再违法犯罪。其中,50余人考取大学,400余人自谋职业、发家致富。
河南法院从不断加强和完善少年审判机构和人员入手,为少年法庭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到2008年6月,全省各级法院共有未成年人案件合议庭93个,独立建制的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77个。少年法庭建成后,各地法院高度重视审判队伍建设,优先选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熟悉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特点,具有耐心、爱心、事业心和亲和力的审判人员,到2008年6月,全省少年法庭共有审判人员697人。
河南各地法院注重结合自身实际,创新帮教措施,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被告人。全省法院少年法庭根据未成年人犯罪特点,在坚持“圆桌审判”方式和以法庭教育为中心向庭前、庭后延伸帮教的审判方法基础上,各地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创新帮教措施,总结了很多帮教经验。
河南少年审判队伍先后涌现了一批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带动了全省法院少年审判工作。省高院郭浩善被中央宣传部等五部委评为全国百名“中国保护未成年人优秀公民”。泌阳县法院少年法庭庭长李其宏先后获得“全国模范法官”等十几项荣誉。截至目前,全省法院已有50多个少年法庭和个人被评为“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全国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先进集体”、“全国青年文明号”、“全国少年法庭先进集体”、“全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先进集体”、“青少年犯罪研究先进集体”、“全国三五普法优秀组织者”、“全国十佳少先队志愿辅导员”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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