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10日上午,郑州中院大门口来了一群开着出租汽车的司机,他们是郑州金河出租汽车有限公司的司机代表,他们带着两幅锦旗来到中级法院,感谢中院民四庭和执行局的法官们在审理和执行众司机与公司之间的所有权和抵押权纠纷一案中所作的工作。
此时,原承办此案的民四庭副庭长刘超和审判员张鹏正在审判庭进行另外一个案件的庭审。曾多次拒绝了当事人送锦旗的要求的执行局和民四庭的法官们,从没有向领导和同志们提到这件事情,因为他们觉得自己仅仅是做了一个共产党员和优秀法官应该做的事情。但当事人来了,他们用纯朴的方式表达了对党的祝福和法院的感谢。在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还有一大批法官们也正在以自己的勤恳工作对深入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交上满意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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