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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为喝酒暗施阴谋 灌醉他人抢劫财物

  发布时间:2008-11-28 15:49:05


    为了谋取不义之财,居然伙同他人上演了一场“灌酒抢钱”的闹剧,结果换来刑罚。11月27日,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高海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2000元。

    今年21岁的高海,系河南省登封市阳城工业区的一位青年农民,曾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出狱后,因为手头一度拮据,高海便打起了歪主意。为了“巧”取不义之财,经与好友赵斌、李书、王帅(三人另案处理)预谋后,四人决定在朋友间实施“灌酒抢钱”的方案。2008年4月30日晚,高海等4人来到昔日好友李某家中,以喝酒叙旧为名,轮番向李某敬酒。把李某灌醉后,四人借机将其身上装的银行卡掏走,并及时将卡内的1000元现金取出后分享。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高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被告人高海曾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犯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但念其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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