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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犯罪的主要特点

  发布时间:2008-12-02 09:21:24


    近日笔者对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2003年至2007年所审理的青少年犯罪案件的情况进行了统计、分析,具体表现为:

    一、基本情况

    近五年来,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共审理青少年犯罪案件187件317人。其中抢劫案件42件98人,占处理人数的30.91%;盗窃案件103件139人,占处理人数的43.85%;寻衅滋事和故意伤害案件26件51人,占处理人数的16.09%;强奸案15件21人,占处理人数的6.62%;其他案件5件8人,占处理人数的2.52%。

    从人员特征上看,主体上均为男性。已满14岁未满16岁的为14人占4.42%;已满16岁未满18岁的为236人占74.45%;刚满18岁的为67人占21.14%。有31人为在校学生,其余286人为农民或无业者。共同作案107件237人,占处理人数的74.76%,以抢劫居多。

    从五年处理案件总体情况看,2003年12件20人,2004年12件17人,2005年18件30人,2006年74件142人,2007年71件108人。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青少年犯罪具有以下特点:1、财产型案件居多;2、从年龄段来看,以已满16岁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居多;3、从身份构成上来说,农民或无业者占大多数;4、共同作案居多;5、2006年以后案件数和犯罪人数均大幅提高。

    二、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

    (一)文化素质较低,法律知识匮乏。涉案青少年中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者居多,且法律知识匮乏,不知道什么是违法犯罪,以至于犯了罪还没意识到。

    (二)家庭教育方式错误。家长或对孩子过分溺爱、或棍棒管教、没有和睦的家庭环境,放纵子女不良行为的发展,使青少年容易走向违法犯罪,最后酿成苦果。

    (三)不良社会环境和不良文化的影响。未成年人有着极强的攀比心理和享乐欲望,不良的社会环境容易使未成年人形成不良的习惯和心理素质,而不良文化的泛滥对好奇心极强的未成年人很有吸引力。而他们自我控制能力差,为达到其享乐目的,不惜去偷去抢。

    (四)生活水平差异致使心理失衡。辍学在家的青少年多数不愿辛苦的田间劳作,便外出打工。城乡的差别、贫苦的生活,使他们心理失衡。当他们聚集在一起时,开始发泄心中的不满情绪,违法犯罪的提议得以响应。他们大多结伙抢劫盗窃,以快速获取金钱、达到享乐目的。

    三、防范对策

    (一)加强学校道德和法制教育。只有中小学重视加强法律教育,才能夯实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思想基础。要把素质教育落到实处,潜移默化地灌输法律知识,使他们从小树立法律意识。

    (二)家庭教育要科学合理。家长要充实自己各方面的知识,特别是法律知识,重视对子女的平时教育,言传身教,给子女做表率,增强青少年自身免疫力。

    (三)净化社会环境,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社会氛围。相关部门应坚持扫黄打黑,清除黄、赌、毒,把好文化市场关,创造一个适合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绿色环境。

    (四)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关注城市流浪儿童。要高度重视流动人口家庭子女的教育问题,确保农民工子女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加强对未成年流动人口的管理,救助机构应加强对流浪儿童的救助,避免其误入歧途。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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