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

 

登封法院严厉打击涉执犯罪成效明显

  发布时间:2008-10-31 09:44:09


    10月30日,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涉及农村村组集体利益的侵权纠纷案。该案的执结既打击了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者的嚣张气焰,又促进了农村地区的和谐稳定。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登封市石道乡陈村村卢村村民组(以下简称村民组)与登封市颖源珍珠矿泉饮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饮料公司)侵权纠纷一案,先后经登封法院、郑州中院判决五次,最终维持登封法院(2005)登民一初字第2284号判决,判令被告登封市颖源珍珠矿泉饮料有限公司在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将占用村民组的厂地、厂房(车间一栋(六垮)、平房两栋12件及破旧瓦房)返还给原告石道乡陈村村卢村村民组。

    判决生效后,饮料公司拒不执行,村民组申请强制执行,因该案涉及村组集体利益,易发生集体上访,登封法院接到申请后,指定经验丰富的执行人员负责该案,执行人员立刻赶赴现场询问被执行人,稳控申请人,下发执行公告,但饮料厂法定代表人马某口是心非,在其所提异议不成立,出具执行保证书后,煽动陈村村民组部分村民于2008年7月31日到登封法院门前上访,并支付每人每天上访费用50元、烟一盒、管吃住,给当地信访稳定工作造成巨大压力。

    上访事件发生后,登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此案,登封市委政法委将该案作为重点督办案件,政法委副书记秦松辉和登封法院赵永纯院长、董振松副院长多次接见马某,做其思想工作。但马某以案件已经申诉到省高院,部分村民不能代表村民组为由百般抵赖。为此,执行人员制定详细的执行预案,多次到现场作马某及村民组的工作,都未执结此案。在多次做工作无效的情况下,登封法院对马某本人进行司法拘留,对饮料厂的厂房及机械设备进行了查封,可马某仍然拒不执行判决规定义务。无奈,登封法院以马某涉嫌构成涉执犯罪为由提请登封市公安局立案侦查,依法追究马某的刑事责任。最终,马某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据了解,近年来,登封法院与登封市公安局、检察院等部门通力协作,建立了涉执犯罪威慑机制,对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予以严厉制裁,取得了显著效果。截止2008年10月30日,该元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涉执犯罪案件17件,涉案18人,有的已被判处刑罚。

    启动涉执犯罪刑事程序,不仅有力打击了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者的嚣张气焰,而且带动执结了一大批执行难案,维护了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力维护了登封市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健康发展,受到辖区群众的一致好评。

    责编/小黄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