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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200元工资拖欠2个月 老板夫妇被杀

  发布时间:2008-03-21 09:30:34


    仅仅因1200元工资迟延支付2个月,41岁的郜新生将老板及怀孕7个月的老板娘一起捅死。

    2006年5月28日,经人介绍,郜新生来到叶县蓝光电厂工地,在王明生(化名)负责的“焦作鸿程施工队”打工。

    一个月后,工程完工,郜新生向王明生讨要工资1200元,王明生借故推脱。之后的一段时间,郜新生多次催讨,王明生答应给1000元钱,但迟迟未予支付。

    随后,郜新生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了投诉。郜新生说,这得罪了王明生,王多次扬言要找人收拾他,还说,让他随便告,告到底也没有一分钱。

    当年8月15日,经过多次调解,王明生将1200元钱付给了郜新生。

    2个月才拿到钱,郜新生越想越生气,决定“好好收拾一顿”王明生。

8月21日,郜新生在老家平顶山市新新街附近一农贸市场,购买了一把长约6寸的尖刀和一把菜刀,装在随身携带的纸袋内,坐车来到叶县蓝光电厂工地。

    当天上午11时许,在工地附近、王明生的租房处门外路上,郜新生与王明生夫妇不期而遇。

    2人刚见面,又因工资问题发生了激烈争吵。此时,郜新生右手从纸兜内取出约尖刀,冲王明生胸腹部扎去,瞬间,王明生倒在地上。随后,郜新生又持刀向上前劝阻的王明生的妻子郭某腹部扎去。

    郭某随即倒地。此时,郜新生返回至王明生倒地处,朝其胸部、背部连扎数刀,王明生当场死亡。

    随后,郜新生将刀丢在地上,愣在当场。几分钟后,民警赶到现场,将其控制。

    郭某被立即送往医院,后因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郭某被刺破肾脏,失血性休克死亡,其腹中有一7个月大的男婴,已死亡。

    2007年,因犯故意杀人罪,平顶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郜新生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昨日,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传来消息,省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目前,正依法报请最高法院死刑核准中。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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