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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可开律师事务所 老百姓将有法律“超市”

  发布时间:2008-05-21 09:16:25


    个人可开律师事务所,会见嫌疑人不用再经侦查机关审批、赋予律师法庭言论“豁免权”……

    时隔12年,与我国公民息息相关《律师法》首次大范围修改实施,将对长期诟病的“会见难” “阅卷难”等问题,为市民及委托律师提供有力的法律依据。

昨日,记者专访省法学会、郑州市法学会理事、河南政法管理干部学校法律系副教授马新文,就修改后的《律师法》中的亮点逐一进行了解读。

亮点一

                                            个人可开律师事务所

    一边走,一边哼着小曲,这几天,刘方晓的心情格外舒畅,很快,他就能实现自己的愿望了。

    在郑州做律师已经7、8年,刘方晓很早就想“单飞”,开一家属于自己的律师事务所。他知道,明天起,新《律师法》就要实施,按照这个规定,个人也可开律师事务所了。

    刘方晓说,除了要求一定资产外,个人开律师事务所需要有5年以上的从业经历等,他完全符合条件。

    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是国外比较通行的一种做法。但原有的律师法只规定了国家出资、合作、合伙三种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河南政法管理干部学校法律系副教授马新文说,按此规定,成立律师事务所,至少要有3名律师。

    目前中国共有律师事务所1.3万多个,其中有9200多家为合伙律师事务所,占到总数的70%以上。 马新文说,明天起,律师事务所也允许“个体户”开了,今后,市民想找律师,就会像逛超市一样,将方便许多。

    律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更加多样化,不仅可以满同人群的需求,也为培养更多的专业律师成为“头牌”提供了条件。 马新文说:“这给了个人律师事务所合法地位,让从业者有了更多的选择机会。”

亮点二

                                          会见嫌疑人不用审批

   “会见难” 是我国律师在执业活动中长期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河南言东方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方晓说,他经常与侦查机关打交道,虽然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律师就能会见,但是目前律师第一次见当事人可能要等待两天至一个星期。

    比如说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在看守所里。代理律师一般要填写表格,然后上交律师执业证书等一系列手续,等待侦查机关负责人的批示。“这一批示可能要等两天或者一周,如果领导不在还有可能需要更长时间”。

    律师会见当事人的场所一般安装了监控、摄像的设备,而且有办案人员在场陪同。有的办案人员还限制律师会见的时间,甚至是会见时谈论的内容。

    “有时候,警察会跟我说:‘刘律师,我还有工作,尽量快点。’”刘方晓说,由于侦查机关的诸多限制,代理律师真正了解案情一般是在案件侦查终结之后。

    马新文介绍,新《律师法》突破了这个难题,在法律上第一次明确提出了保障会见权。

    该法三十三条中除规定了“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外,还特别强调了“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监听”。

    据此,律师只要拿“三证”即可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而不需要再经审批。

    马新文说,这样子,也节省了当事人的成本,比如,有的嫌疑人在异地关押,律师一次就能会见成功。

亮点三

                                        可申请执法机关调查取证

    调查取证也是律师最主要的工作内容之一,根据修改前的《律师法》要“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同意”,但在实践中,律师调查基本无人同意。

    新《律师法》就此做出调整:受委托的律师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律师自行调查取证的,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可以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

    马新文表示,强化对律师阅卷、调查取证等权利,目的就是要通过充分发挥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作用,更好地保障当事人包括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实现和维护司法公正。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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