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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检查组莅临我院检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情况

  发布时间:2008-11-20 14:43:28


    11月20日,市委检查组莅临我院检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情况,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检查笔记等方式对我院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行了全面检查。

    政治部主任高延安向检查组汇报了我院近阶段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情况。一是全面周密部署,深入进行动员。市委召开动员会后,郑州中院迅速行动,成立了领导小组和活动办公室,制定下发了《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在精心准备的基础上召开了全院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学习任务。二是多项措施并举,推动学习深入。结合我院工作实际,采取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与“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继续解放思想,加快推进跨越式发展”大讨论活动相结合,建立补课、例会、督导、“七个一”制度,强化“领导率先垂范带头学、列出题目带着问题学、举办讲座辅导学、开展调研深入学、集中讨论交流学、征求意见针对学”学习形式,并举办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理论考试,巩固学习效果。三是联系法院实际,务求活动取得实效。重点抓好绩效考核、案件流程管理、案件质量评查、涉诉信访、诉讼调解、完善便民举措六项工作,切实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效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下一步,将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二是突出重点,进一步增强学习实效。三是密切联系干警思想和工作实际,边学边改,边学边建。四是进一步加大调研力度,促进法院工作科学发展。

    市委检查组对我院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提出三点要求:一要充分认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必要性。目前,从中央到地方都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根本目的是要通过学习实践活动,找出不适应社会向前发展的问题,进而解决问题,推动社会不断向前发展。二要正确处理学习和实践的关系。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第一要义是学习,实践是第二位的,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要通过学习指导实践,要深入思考如何把科学发展观体现在工作中,落实在实践上。三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要坚持以人为本。法院作为实现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屏障,要切实履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责,认真落实司法为民举措,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法院工作的根本标准和最高标准。四要结合法院工作实际,丰富活动形式,找寻切实有效的方式进行深层次的学习,把学习贯穿于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全过程,用科学的精神、智慧的思想武装头脑,提升工作效率和水平。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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