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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建议的适用范围和落实措施

  发布时间:2008-11-18 14:27:58


    司法建议是人民法院就行政审判活动中发现的相关问题向被告行政机关、该行政机关的上级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提出意见、建议的司法文件。其作为人民法院将审判职能向案外延伸的一种重要方式,在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堵塞制度和管理漏洞,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方面有着积极意义。

    司法实践中,司法建议一般用在以下方面:1、被诉行政行为存在瑕疵,不足以导致行政行为被撤销,可以在维持行政行为的同时亦司法简易的方式要求行政监管改正和完善;2、因为违法而被撤销的行政行为,如果将会给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可以建议追究行政机关直接责任人的经济责任、行政责任或其他法律责任;3、对于在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中发现的违法问题,因程序原因不能进入实体审理予以纠正的,可以司法建议的方式,要求行政机关自我纠正;4、对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行为,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提出司法建议,共同监督被告的行政行为。

    对如何落实司法建议,我们认为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1、定期对发出的司法建议进行梳理清查,区别情况,逐件督促落实。2、建立司法建议的回访和返回制度,定期了解司法建议的落实情况。3、多落实司法建议措施不具体的,只有整改措施而没有落实的,夹墙督促协调;对被建议单位的领导不重视,拒不采纳建议的单位,可将发现的问题、司法建议的内容、落实整改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其上级主管部门、组织部门、纪检和党委、人大的主要领导反映,以督促司法建议的落实。对涉及部门较多,需要共同采取措施的,请党委出面做好协调工作。4、争取党委政法委的支持,把司法建议的落实整改情况纳入社会综合治理考核范围。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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