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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爱情远来约会 斗情敌致死获刑

  发布时间:2008-10-18 09:41:56


    近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被告人卜红波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07年8月份左右,被告人卜红波通过网络认识了在郑州市二七区长江技术学校上学的16岁女青年丁海霞,后二人确定了恋爱关系。同年10月份,丁海霞又认识了在郑州某建筑工地打工的被害人张海杰,张海杰开始追求丁海霞,要求丁海霞做其女朋友。11月初,被告人卜红波从其务工地拉萨来郑州找丁海霞,丁将此事告诉了张海杰。11月8日晚11时许,张海杰打电话给丁海霞,让第二天带男友卜红波去找他,否则就带人去学校找丁。11月9日晚六点多钟,丁海霞带卜红波到大学路的会昌网吧门口等候张海杰,张海杰过来后,丁海霞介绍卜红波就是其男友,张海杰让卜红波蹲下,并问丁海霞与卜红波是如何相识的,后张海杰和卜红波开始说话,但二人话不投机,见此情景,丁海霞欲与卜红波先行离开,张海杰遂打电话叫人称要打卜红波。卜红波从地上站起,到张海杰身边,二人互相推了一下,便发生口角,引起争执,张海杰就往南跑,被告人卜红波追上并掏出随身携带的匕首向张海杰腹部猛刺一刀后逃走,张海杰经他人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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