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2月18日又闻重庆一农民工称在一储蓄所的ATM机上取到5000元假人民币,后在该储蓄所前举牌警示市民“我取了5000元钱,全是假的!”,在此前2007年10月,北京市朝阳区的陈先生在自动取款机取出1000元钱。回家后,他发现其中一张为假钞,到银行要求赔偿,但因为无法提供证据,只能自认倒霉。2007年10月18日,东凤镇居民杨志英称,在农业银行ATM机取一万元时发现藏有六张百元假钞。1月2日,家住乌鲁木齐的70岁的老人胡得音木拜尔地•依明从银行ATM机中取出了一张“绿色钞票”,以为是新版人民币。后经辨认,是一张银行工作人员练习点钞时所用的练功券。银行核实后,为老人更换了100元钱,并向老人道了歉。ATM吐出练功券,或者吐出假钞,诸如此类貌似匪夷所思实则真实上演的闹剧,也早已麻木了人们的神经。如果说取款机出一次错,尚可原谅,本应前车之履,成为后车之鉴,但银行仍不以为意,任由取款机屡屡犯错,这反映了银行的傲慢和无能。谁为取款机屡屡癫狂负责?2007年8月13日,重庆市民黄某在自动取款机上取钱后,到小卖部买东西,发现取出的200元为假钞。他打电话到银行交涉未果,一怒之下砸坏自动取款机的显示屏及操作键盘,经鉴定,损失为8万余元。黄某因故意毁坏财物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4年。2006年4月某日深夜,取款人许霆来到某银行的ATM机取款。在取款操作时多按了个“0”,ATM随即依其操作吐出1000元供其支取,同时只扣除账户里的1元钱。于是取款人在不同时间段依照之前方式反复操作,先后取款171笔,合计17万5千元。后被以盗窃罪名提起公诉,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取款人)以非法侵占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这两人的犯罪,都因ATM机,银行难辞其咎,但至今无人追究银行责任。ATM机多吐出钱,取款人被判无期;它吐出练功钞,银行说声对不起了事;它吐出假钞,银行说还需调查;在ATM机出错上,银行究竟负了什么责?ATM“吐”练功券不是一个简单的社会新闻。因为练功券是作为并等同于一张100元人民币被吐出来的,也就是说练功券在实际上应该并可以被认同为一张假币。这件事向普通的老百姓说明了三个问题:一是银行ATM内是可能吐假币的,尽管重庆一储蓄所徐姓女负责人说“自动取款机内的现金不可存在假币!”说这个程序共有三个人参与,两名工作人员将现金从验钞机上清点后,装到取款机内的保险箱中,然后由保安封存再放进取款机内,这些过程全程监控,不可能作假。另外,按照相关规定,自动取款机内现金都是七成新的旧币,不准放新币。照这样的说法,自动取款机内不可能出现假币,但就偏偏出现了练功券,说明银行的说法是不可靠的,既然是按规定由点钞机清点后装入取款机内又怎么能出现练功券。二是银行在此事件中态度是诚恳的,但前提是吐出的是练功券,据我有限的见闻,练功券在普通的老百姓家是没有的,只有银行才有。从这也可以看到,吐出的练功券对银行来说是致命的,银行不得不承认。这更说明了银行态度是傲慢的。居民杨志英称在农业银行ATM机取一万元时发现有六张百元假钞,她赶紧报警,然后通知银行。银行说“杨女士确实没有离开过摄像头范围,但她有走动、转身,还与经过的工人交谈,一万元人民币虽然一直拿在手上,但也有摄像头拍摄不到的时候。”导致杨女士向新闻媒体披露。银行检查一下点钞、押运、装机的过程,就基本确认自身没有任何问题,就跟杨女士在ATM机前站了1小时一样,都是为了在录像设备的监控之下,但从证明力来说,监控设备在银行的控制之下,银行的证明力较弱,即大众宁愿相信杨女士,也不相信银行。银行在1小时后才赶到现场,是有严重过错,对银行超过合理时间的举证责任,按理说应该由银行举证,因为一个在ATM机前站了1小时,如果这个人要上洗手间怎么办,那就更说不清楚了。总之,尽管取款人尽了最大的注意,仍然不能说明责任不在自己,情理都是说不过去的。相反,银行应当从自身查找原因首先监控设备为什么监控不全,其次银行为什么姗姗来迟。三是银行ATM机存在设计上的缺陷,对银行和取款人来讲是不对等的。大家知道,客户在向ATM机存款时,ATM机有验钞功能,遇到假币会吐出来。而银行工作人员在向ATM机放不是人民币的东西它不会吐出来。这在客观上给了银行犯错误的机会,给银行ATM吐假币可乘之机。所以才有ATM机吐假币事件不断。银行如果不堵住这个漏洞,进行深刻的反省,随着ATM机使用范围越来越大,纠纷会越来越多,在普通老百姓的眼里形象越来越差。在ATM机吐假币这件事上,银行不可能指望老百姓做得更多。
说到底,在众多ATM机吐假币事件中,银行作为控制人民币的一方,有义务证明自己的清白,但银行甚至是很少出来证明自己的清白是匪夷所思的。ATM机吐假币事件屡屡发生,甚至有人因此获罪,而银行方面无所作为无力预防让人不可忍受。我们呼吁,银行作为专业的金融机构,应当放下架子,防止事件的再次发生,给普通老百姓一个交待。银行不把顾客当“上帝”,也就罢了,但银行迟早会为自己的傲慢付出沉重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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