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因盗窃罪被判刑的赵明亮、刘俊武和姬武昌,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居然分别再次盗窃,11月12日,巩义市人民检察院分别以涉嫌盗窃罪对此三人提起公诉,且此三人均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其行为已构成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今年34岁的赵明亮是巩义市大峪沟镇民权村人,1991年曾因犯强奸罪、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现年31岁的刘俊武是巩义市大峪沟镇大峪沟村人,1993年曾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2002年7月26日晚,赵明亮、刘俊武伙同李明文(已判刑)预谋后,将叶某的长安面包车及车上装的离合器片、千斤鼎、套筒、扳手等物品盗走,经查,其价值3985元。
现年20岁姬武昌是巩义市西村镇人,2001年6月因涉嫌盗窃被法院拘役四个月,2002年8月又因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2003年6月18日晚,姬武昌乘夜无人之机,窜至巩义市菜市场附近的市建筑公司豫制厂工地,偷走周某裤子一条,裤子内有现金4400元和三星手机一部(价值700元)。
责编/小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