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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举行知识产权法实践暨知识产权审判研究基地签约揭牌仪式

发布时间:2018-12-28 09:46:12




    为适应当前知识产权审判形势的需要,提高知识产权理论及审判水平,探索知识产权审判实践与理论研究的联动机制,12月27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并为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知识产权法实践暨知识产权审判研究基地揭牌。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于飞、副院长杨秀清、知识产权法研究所所长冯晓青;河南省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吴灯展、郑州市知识产权局副局长陈俊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志增,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玉华出席了仪式,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广湖主持仪式。

    李志增院长代表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致辞。李志增院长指出,近年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专业审判优势,公正高效地审结了一批知识产权案件,为推进知识产权强市、促进郑州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此次设立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知识产权法实践暨知识产权审判研究基地,是法院研究审判实务问题,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全面深化司法改革的一次生动实践,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同时为郑州法院法官提高法学理论素养,建设学习型法官队伍开辟了新途径,为政法大学学生观察、实践、研究知识产权审判搭建了新桥梁。这是双方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喜事,也是双方互惠互利,资源共享的喜事。下一步要以知识产权法实践暨知识产权审判研究基地为契机,不断丰富和发展双方的共建内容,开展更加深入的多层次、全方位合作,在共同调研、学术探讨、案件论证、专家咨询、案例教学、学生实习与就业、资料共享等方面开展更加务实有效的合作,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作用,进一步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法治环境,不断提升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司法能力和水平,为郑州建设国家中心城市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于飞表示,知识产权法是实践性很强的社会科学,必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知识产权法实践暨知识产权审判研究基地的设立是双方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好事,不仅有利于广大政法大学学生提升实践技能,而且也能提升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广大法官的办案能力。

    河南省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吴灯展指出,近年来河南省以知识产权高端人才培养为重点,积极搭建高层次人才培养平台。目前,我省建成国家级知识产权培训基地1个,省级知识产权培训基地10个,开设知识产权学院5家,知识产权学院和基地布局逐步完善。此次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知识产权实践暨知识产权审判研究基地的建立,是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实践与理论研究的重要载体,必将对我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产生深远的影响。

    李志增院长、于飞副院长分别代表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并共同为基地揭牌。仪式上,李志增院长还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颁发了聘书。

    揭牌仪式结束后,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于飞等专家教授与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法官们围绕知识产权审判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进行了深入探讨。

责任编辑:郑州法院网编辑 陈学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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